详细信息
标题:高速公路取得的路产损失赔偿款是否要交增值税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收到的司机撞坏道路设施等的照价赔偿款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附件:
咨询类别:增值税
办件编号:ZXZZ20190502506
提交时间:2019-05-20 14:5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该赔偿款不属于增值税行为无需缴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9-05-20 12:59
附 件: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