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涉税问询函_万德股份_75808-02
指标 |
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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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万德股份 |
问题序号 |
75808-02 |
IPO案例名称 |
万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
证券代码 |
836419 |
证券板块 |
北交所 |
申报板块 |
北交所 |
公司名称 |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函件标题 |
关于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 |
函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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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日期 |
2023-04-13 00:00:00 |
发函单位 |
北交所上市审核中心 |
问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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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未回函 |
回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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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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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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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2) 问题2.行业发展前景及行业周期性变动影响 根据申请材料,(1)公司核心产品硝酸异辛酯年产能达4.3万吨,是国内市场柴油十六烷值改进剂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在硝酸异辛酯细分领域处于国内市场龙头地位。(2)硝酸异辛酯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柴油十六烷值改进剂,用于改善柴油的着火性能,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35%、75.48%和72.57%;聚丙烯酰胺纳米微球是一种用于提高釆油过程中釆油收率的调驱产品,报告期各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1%、12.98%和5.55%。2022年公司其他产品收入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公司柴油抗磨剂业务收入达到90,611,891.43元,该业务公司主要以外购销售和委托加工销售为主。(3)2021年,公司实现微通道技术成套设备销售526.31万元,该业务为公司向长庆化工提供的微通道连续反应器成套设备。(4)随着2019年1月起我国开始执行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政策,废止了普通柴油国家标准。随着柴油国VI标准的逐步推广与普及,国内硝酸异辛酯的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了发展。(5)公司产品的下游为石油炼化行业和油田开釆企业,而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对国内宏观经济整体走势、国际油价波动、环保政策等因素较为敏感,因此行业呈现出与宏观经济发展相关的周期性波动。 (1)细分市场空间是否有限及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根据申报材料,目前根据市场主要客户釆购情况测算,硝酸异辛酯国内市场需求约4.5万吨,公司硝酸异辛酯年度销售数量总体保持在2.5万吨以上,且公司产能利用率不及70%。请发行人:①结合行业政策影响、下游柴油产量、各类十六烷值改进剂添使用情况及使用配比关系,说明硝酸异辛酯细分市场空间及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已成为国内主要的柴油十六烷值改进剂(硝酸异辛酯)生产商”的认定依据是否充分,说明发行人对单一产品依赖程度较高的风险应对措施及效果。②说明国内油田三次釆油占比,聚丙烯酰胺驱油技术与其他三次釆油技术在成本、效果等方面比较情况,在国际及国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成本过高、市场空间较小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③说明发行人对技术输出的业务规划,是否为发行人未来业务发展重点,技术输出业务对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影响,并视情况揭示风险。④新能源发展等对发行人下游需求变化、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视情况完善风险揭示。⑤说明发行人现有产品与服务目前的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供求情况及细分市场竞争格局、该等产品与服务目前在目标市场的容量及未来增长趋势,发行人产品与服务在目标市场的占有率及排名情况;说明公司的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核心技术是否具有独家性和排他性。⑥结合上述情况和发行人收入规模、所在地区的市场总体需求及竞争情况、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及未来规划等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成长空间是否有限,是否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必要时作重大事项提示。 (2)行业周期性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请发行人:①结合上下游需求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具体表现、周期时长、目前所处阶段,发行人应对周期波动的主要措施及其有效性。②结合宏观经济景气度、国际油价形势、行业周期性波动、上下游需求变动、业务开拓情况(新产品、新客户)、重大合同签订及试行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利润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情况是否基本一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是否具备持续增长的能力,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 (3)原材料价格传导能力。受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异辛醇价格出现较大的波动,报告期各期市场平均售价分别为7,287.35元/吨、14,086.00元/吨和10,489.16/吨,对应公司产品硝酸异辛酯的毛利率分别为32.31%、11.81%和25.01%,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251.78万元、1,269.29万元和5,543.26万元,公司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下降了70.15%。请发行人:①结合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定价方式、议价能力、生产和供货周期、成本及售价变动幅度等,说明原材料价格传导机制的有效性,发行人是否具备向下游传导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能力,是否承担原材料价格变动的主要风险。②发行人釆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及产品调价情况,说明发行人增强客户粘性、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具体措施及执行效果,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是否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充分揭示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③说明针对大宗商品交易,发行人是否具有对冲机制,并视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4)是否具备持续研发能力。根据申请文件,公司共获得授权专利14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目。2020年至2022年,研发投入分别为1,083.40万元、1,326.62万元和1,378.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3%、2.61%和2.48%。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6人。请发行人:①说明公司核心技术来源、主要研发过程、参与人员、研发投入等情况,发行人核心技术权属是否清晰。②说明报告期各期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结合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的情况,说明目前公司的研发人员配置、研发投入是否能够支撑研发工作可持续开展,说明发行人后续公司的主要研发目标及进展情况。③说明公司核心技术与已取得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④说明研发、生产所用原材料和设备是否通用,相关原材料及折旧摊销在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之间的归集方法,报告期内计入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的金额占比情况。⑤说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对外销售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⑥研发费用归集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执行是否具有一致性,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或生产成本能否明确区分,相关费用是否确实与研发活动相关。⑦研发费用支出与所得税加计扣除数的差异与原因。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4)①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4)④-⑦进行核查,说明针对研发投入所履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并对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