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涉税问询函_视声智能_73945-14

IPO问询函
2023-01-19
来源:

IPO涉税问询函_视声智能_73945-14

指标

数据

公司简称

视声智能

问题序号

73945-14

IPO案例名称

视声智能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代码

870976

证券板块

北交所

申报板块

北交所

公司名称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函件标题

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

函件文号

发函日期

2023-01-19 00:00:00

发函单位

北交所上市审核中心

问题分类

回复状态

未回函

回函日期

2023-03-28 00:00:00

关联法规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1-11 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信息披露一、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要求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超过1个月的,应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相关情况披露的截止时点应尽可能接近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如果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应就该情况及其可能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行充分分析并就相关风险作重大事项提示。
(二)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超过4个月的,应补充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期间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超过7个月的,应补充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期间2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发行人提供季度经审阅的财务报表的,应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分析中以列表方式披露该季度末和上年末、该季度和上年度同期及年初至该季度末和上年同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并披露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若该期的主要会计报表项目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或上年同期相比发生较大变化,应披露变化情况、变化原因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相关风险。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提醒投资者,发行人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如有)及经营状况。
(三)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下一报告期业绩预告信息,主要包括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预计情况、同比变化趋势及原因等;较上年同期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分析披露其性质、程度及对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状况发生较大不利变化,或经营业绩呈下降趋势,应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及“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相关风险。
(四)前述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季度财务报表应当在申报、回复问询等提交申请文件或发行阶段更新招股说明书时提供,提供时需一并完成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更新。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二、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相关监管要求
(一)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会计师事务所就该等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意见的,应当切实履行审阅责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二)前述经审阅财务报表与对应经审计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异的,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本所报告,说明差异原因、性质及影响程度。发行人按规定因终止审核等事项拟申请复牌或者因公开发行股票完毕拟上市的,如前述经审阅财务报表尚未完成审计,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应当结合当前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就经审阅财务报表与将完成的对应经审计财务报表(如有)的差异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在申请复牌或上市时提交公司监管部门并同步报送上市审核机构;如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应依规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在修正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说明差异原因。
(三)保荐机构应督促发行人切实做好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是否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重大调整,进出口业务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行业周期性变化,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出现大幅变化,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保荐书中说明相关结论,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详细说明核查的过程、了解并收集到的相关情况、得出结论的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就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是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出具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三、与挂牌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衔接
(一)发行人提供经审阅的季度财务报表前,应先按照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规定,通过临时公告或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定期报告披露经审阅的季度财务报表。
发行人拟提供经审阅的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其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发行人拟提供经审阅的第二季度财务报表的,其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对应的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二)发行人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发行启动前披露年度报告的,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该定期报告对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应及时更新招股说明书对应期间的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法律文号

北证公告〔2021〕60号

问题内容:

(14)  问题14.其他问题  (1)请发行人严格按照《发行上市指引第1号》1-11相关要求,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在管理层分析中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2)请发行人说明:①液晶显示屏及模组产能和产量2020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②非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核心技术产品是否具有竞争力;③结合主要产品及客户情况,分析说明2020年三四季度销售增幅(相对于一二季度)显著高于其他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④发行人固定资产成新率较低,说明对生产是否构成影响,是否影响产品质量及竞争力。⑤关于’‘报告期内对持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合同的基本情况”,请发行人按金额重要性,依规补充披露合同情况。  (3)请发行人在招股书中,补充分析披露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  (4)请发行人说明“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中可抵扣亏损2022年6月末大幅增加的原因,各期可抵扣亏损核算是否准确。  (5)股份代持信息披露是否准确。根据申请文件,“本次代持股权情形发生在发行人有限公司阶段,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人不存在内控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发行人目前股权清晰。”根据近期监管信息,“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挂牌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公司在挂牌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且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披露”,发行人因上述事项被采取口头警示监管措施。请发行人说明招股书中“发行人不存在内控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6)申报前定向发行。根据招股说明书,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议案,发行对象为公司在职员工及其他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上述定向发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股份的限售安排,相关认购对象本次入股的定价依据和价格公允性,是否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利用信息优势低价突击入股的情形,相关入股情况是否可能造成利益输送。  (7)第三方代缴社保公积金。根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此外,为解决少量异地员工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需求,公司存在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缴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请发行人说明:①报告期内员工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及对发行人各期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②由第三方代缴社保公积金的具体业务背景、原因,发行人员工管理与代缴第三方之间的具体关系,是否影响人员独立性;发行人是否向代缴第三方支付服务费用,发行人支付相关人员工资、代缴社保金额及服务费用之间是否具有匹配关系。③通过第三方代缴社保公积金等情形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说明发行人用工是否符合劳动法律相关规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以及被处罚的风险,发行人是否有后续纠正和规范措施,以及措施的有效性。  (8)发行底价及稳价措施。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底价为10.72元/股。请发行人说明:发行底价的确定依据、合理性以及与前期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关系,所对应的本次发行前后的市盈率水平;补充披露稳定股价的实施条件、程序、方式,说明现有股价稳定预案能否切实有效发挥稳定作用;综合分析说明现有发行规模、发行底价、稳价措施等事项对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1)至(4),发行人律师核查问题(5)至(7),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内容:

阅读0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