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涉税问询函_万祥科技_39187-02_审核函[2020]010419号

IPO问询函
2020-08-30
来源:

IPO涉税问询函_万祥科技_39187-02_审核函[2020]010419号

指标

数据

公司简称

万祥科技

问题序号

39187-02

IPO案例名称

万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代码

301180

证券板块

深交所创业板

申报板块

深交所创业板

公司名称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函件标题

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

函件文号

审核函[2020]010419号

发函日期

2020-08-30 00:00:00

发函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问题分类

回复状态

已回函

回函日期

2020-12-21 00:00:00

关联法规

法律文号

问题内容:

(2)  2.关于出资额转让和增资  申报材料显示:  (1)2018年12月,张志刚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600万元出资额以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国忠,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0万元出资额以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金龙,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0万元出资额以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国,将其持有的公司125万元以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贤德。  (2)张志刚尚未缴纳因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正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具体缴纳金额及办理流程。  (3)万事祥、万谦祥于2018年12月分别以800万元的价格认缴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250万元,增资价格为3.2元/1元注册资本。其所有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工,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增资时,万谦祥、万事祥的出资人为实际控制人黄军、张志刚、吴国忠三人。  (4)2018年,发行人因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8,375万元。  (5)万谦祥、万事祥增资发行人后,实际控制人于2020年6月10日、2020年5月29日将部分份额分别转让给公司员工。  (6)2019年5月,国有股东吴中创投以4,150.00万元认缴260.416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尚未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对国有股份出资的批复文件。  (7)2019年5月27日,自然人高清以4,150.00万元认缴260.416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为发行人并列第四大股东,高清未在发行人任职。  请发行人:  (1)披露2018年12月出资额转让的定价依据,吴国忠受让价格显著低于其他受让方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2)披露张志刚尚未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原因、最新进展情况、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风险;  (3)披露股份支付费用8,375万元的计算过程,万谦祥、万事祥增资18个月后才向发行人员工转让份额的原因,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4)披露万事祥、万谦祥合伙人历任和现任合伙人是否存在入股时非发行人员工的情况;  (5)披露国有股权相关批复申请的最新进展;  (6)披露高清的简介、入股原因、定价依据,高清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事项(3)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律师对除(3)外的其他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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