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涉税问询函_华宝证券_74230-09
指标 |
数据 |
---|---|
公司简称 |
华宝证券 |
问题序号 |
74230-09 |
IPO案例名称 |
华宝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
证券代码 |
|
证券板块 |
上交所主板 |
申报板块 |
上交所主板 |
公司名称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函件标题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
函件文号 |
|
发函日期 |
2023-02-03 00:00:00 |
发函单位 |
中国证监会 |
问题分类 |
|
回复状态 |
未回函 |
回函日期 |
|
关联法规 |
|
法律文号 |
|
问题内容:
(9) 9、关于业务及管理费。报告期各期,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55,603.73万元、61,606.86万元和82,435.54万元,其中主要为职工费用、电子设备运转费、使用权资产折旧等。请发行人披露:(1)营业费用率与同行业的对比情况;(2)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员工数量变化、劳务派遣用工调整等,说明报告期各期职工费用变动的合理性;(2)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的具体构成、变动原因及期后支付情况,是否与收入、利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等变化相匹配;公司职工薪酬核算是否具体到员工,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否严格按照薪酬政策确定各期薪酬,是否存在通过薪酬调节各期利润的情形;(3)公司工资薪酬制度的管理体制是否适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如适用,请结合国资主管部门有关高管薪酬、工资薪酬总额等规定和审批情况,说明公司职工薪酬确认与计量的合规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形;(4)电子设备运转费、其他项目核算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各期使用权资产折旧/租赁费、业务宣传费、其他等项目金额波动的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并对发行人业务及管理费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