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涉税问询函_鑫甬生物_38970-12_审核函〔2020〕010320号

IPO问询函
2020-08-13
来源:

IPO涉税问询函_鑫甬生物_38970-12_审核函〔2020〕010320号

指标

数据

公司简称

鑫甬生物

问题序号

38970-12

IPO案例名称

鑫甬生物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代码

证券板块

深交所创业板

申报板块

深交所创业板

公司名称

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函件标题

关于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

函件文号

审核函〔2020〕010320号

发函日期

2020-08-13 00:00:00

发函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问题分类

回复状态

已回函

回函日期

2020-12-21 00:00:00

关联法规

法律文号

问题内容:

(12)  12.关于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前身鑫甬有限于2004年1月成立,2013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至今发行人存在多次增资及股份转让情形。2013年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鑫甬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8,736.70万元。由于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公司2019年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进行了追溯评估,天源资产评估确认鑫甬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8,346.69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两次净资产评估的差异情况及原因,2019年追溯评估后的会计处理,是否构成会计差错更正,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引入金烯创投、德帆投资的背景及原因,其增资价格与2019年3月、2018年12月股份转让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增资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公允性,新股东与发行人及关联方、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3)历次股权变动中是否存在出资瑕疵、代持、对赌协议等情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缴纳所得税、发行人代扣代缴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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