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涉税问询函_新湖期货_73751-14
指标 |
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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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新湖期货 |
问题序号 |
73751-14 |
IPO案例名称 |
新湖期货首次公开发行 |
证券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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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板块 |
上交所主板 |
申报板块 |
上交所主板 |
公司名称 |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函件标题 |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
函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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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日期 |
2023-01-12 00:00:00 |
发函单位 |
中国证监会 |
问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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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未回函 |
回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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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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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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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14) 14、关于业务及管理费。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20,371.92万元、21,379.85万元和28,040.75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主要业务及管理费的驱动因素,报告期变化情况;(2)结合公司具体的薪酬政策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薪酬制度及水平未来变化趋势等,说明各期职工薪酬的具体构成、变动及期后支付情况,是否与收入、利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等变化相匹配;公司职工薪酬核算是否具体到员工,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公司工资薪酬制度的管理体制是否适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如适用,请结合国资主管部门有关高管薪酬、工资薪酬总额等规定和审批情况,说明公司职工薪酬确认与计量的合规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形;(3)电子设备运转费与相关业务指标的关系;其他费用的具体构成,占比较高的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