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涉税问询函_凤登环保_73749-30
指标 |
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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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凤登环保 |
问题序号 |
73749-30 |
IPO案例名称 |
凤登环保首次公开发行 |
证券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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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板块 |
上交所主板 |
申报板块 |
上交所主板 |
公司名称 |
浙江凤登绿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函件标题 |
浙江凤登绿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函 |
函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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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日期 |
2023-01-12 00:00:00 |
发函单位 |
中国证监会 |
问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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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未回函 |
回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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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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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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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30) 30、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95.18万元、503.45万元和196.18万元,主要来源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的递延收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购买专用设备投资所得税额抵免和报告期以前年度亏损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各项构成的计算过程和依据;(2)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的所属主体、形成时间、亏损原因及其后续扭亏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