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涉税问询函_中奥通宇_74225-32
指标 |
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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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中奥通宇 |
问题序号 |
74225-32 |
IPO案例名称 |
中奥通宇首次公开发行 |
证券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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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板块 |
深交所主板 |
申报板块 |
深交所主板 |
公司名称 |
北京中奥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函件标题 |
北京中奥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
函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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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日期 |
2023-02-03 00:00:00 |
发函单位 |
中国证监会 |
问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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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未回函 |
回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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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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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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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32) 3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的余额分别为1,730.81万元、1,214.33万元和1,158.19万元,主要为应交增值税,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税务处罚。请发行人:(1)说明应交增值税的变动情况,包括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当期应缴增值税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的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销售规模、进项税额与采购规模的匹配性;(2)说明各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较小及波动的合理性,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纳税调整事项,各期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过程、主要纳税调整项目,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及原因分析;(3)说明针对税务处罚事项发行人后续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及其有效性;(4)说明报告期其他各项主要应交税费的构成及变动原因,是否存在补缴、追缴税金和处罚,及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项。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