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涉税问询函_无锡晶海_75103-09
指标 |
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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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无锡晶海 |
问题序号 |
75103-09 |
IPO案例名称 |
无锡晶海首次公开发行 |
证券代码 |
836547 |
证券板块 |
北交所 |
申报板块 |
北交所 |
公司名称 |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
函件标题 |
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 |
函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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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日期 |
2023-03-23 00:00:00 |
发函单位 |
北交所上市审核中心 |
问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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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未回函 |
回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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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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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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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9) 问题9.期间费用率与销售收入的匹配性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57%、12.54%、12.63%和10.41%,期间费用率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有所下降。(2)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多项在研项目目标为制备符合CP/EP标准的产品。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投入研发项目的总金额分别为1,464.79万元、1,370.06万元、1,954.14万元和1,363.09万元。对发行人的研发项目投入而言,材料耗用占比较高、各期均在50%以上,是研发投入的主要部分,研发费用已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通知的规定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1)期间费用合理性。报告期内各期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2.33%、2.55%、2.63%,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请发行人:①说明销售费用率与收入的匹配关系,结合发行人业务模式进一步说明销售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合理性。②2020年度董监高薪酬占利润比例显著下降,请说明董监高、核心人员、普通员工的平均薪酬水平合理性,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和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研发费用合规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464.79万元、1,370.06万元、1,954.14万元和1,363.09万元,主要包括材料费及研发人员工资。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核算范围、人数、工作年限分布,结合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变化情况,分析职工薪酬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将技术人员与研发人员混同的情形。②说明研发、生产所用原材料和设备是否通用,相关原材料及折旧摊销在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之间的归集方法,报告期内计入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的金额占比情况。③说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对外销售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④研发费用归集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执行是否具有一致性,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或生产成本能否明确区分,相关费用是否确实与研发活动相关。⑤研发费用支出与所得税加计扣除数的差异与原因。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说明针对研发投入所履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并对发行人成本费用的归集方法。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