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问答_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市场主体,如何办理清税文书?

北京政府网
2022-09-13
来源:北京政府网

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市场主体,如何办理清税文书?

日期:2022-09-13 16: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咨询内容: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市场主体,如何办理清税文书?

答复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关清算组可以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在此情形下,市场主体无需办理税务注销即可申请办理注销市场主体登记。但实践中,部分市场主体出于自身的考虑要求开具清税文书。为了满足此类市场主体开具清税文书的需要,并给基层税务机关提供可遵循的政策依据,在此对相关政策给予明确: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的市场主体,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清税文书的,税务机关即时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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