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咨询_【每日一问】——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是否缴纳印花税?

陕西纳税咨询
2020-05-09
来源:陕西纳税咨询

详细信息

标题: 【每日一问】——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是否缴纳印花税?

内容:

【初会】康鼎电子_潘(191398032) 2020-05-05 10:14:46 【每日一问】 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是否缴纳印花税? 我公司是咸阳的一家企业,2016年向一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现将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与购买方签订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请问我公司对于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ZXZX1991588742608216

提交时间: 2020-05-06 13:29:1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所立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征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 项目组

答复时间: 2020-05-09 13:29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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