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咨询_委托代开租车发票

陕西纳税咨询
2020-06-20
来源:陕西纳税咨询

详细信息

标题: 委托代开租车发票

内容:

委托代开租车发票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ZXZX1661592366914283

提交时间: 2020-06-17 12:14:4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按照已明确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发票代开业务涉及以下情况: (1)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业、证券业、信用卡业和旅游业企业,向代理人或经纪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代理人或经纪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暂无文件规定代开租车发票可以委托其他个人代办,因此,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申请代开。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 项目组

答复时间: 2020-06-20 12:14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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