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取得陕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加盖票据专用章
内容:
公务出差中取得陕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财政票据监制),但加盖的是票据专用章,可以做合规票据使用不》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ZXZX8231596003722297
提交时间: 2020-07-29 14:27:1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财政票据不是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票据盖章问题,税务机关无相应规定,您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 项目组
答复时间: 2020-07-31 15:16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