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咨询_个人租房综合税率

陕西纳税咨询
2020-10-26
来源:陕西纳税咨询

详细信息

标题: 个人租房综合税率

内容:

公司想在西安租个人房子用于员工宿舍,公司需要开发票,税率公司承担,但需要缴纳多少的税款算不清楚,分税计税条款太多看不懂,有没有综合计税的税率,就是直接按百分之几缴纳税款那种!还有办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办件分类: 其他事项

办件编号: NSZX20201000145

提交时间: 2020-10-25 11:52:3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个人出租住房: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屋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以增值税税额的7%计算缴纳;房屋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以增值税税额的5%计算缴纳;房屋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以增值税税额的1%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 5、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6、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7、水利建设基金: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租金收入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租金收入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 8、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屋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以增值税税额的7%计算缴纳;房屋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以增值税税额的5%计算缴纳;房屋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以增值税税额的1%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 5、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6、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7、水利建设基金: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租金收入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租金收入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 8、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单位税额乘以出租面积计算缴纳; 9、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相关减免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陕财税〔2019〕5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办理资料:1、事项名称: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描述: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办理材料: 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转让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注意: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出租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2、事项名称: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描述:ywgs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tgzl 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 1.《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 3.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二.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纳税人: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注意: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等税费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0-10-26 11:35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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