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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桩基检测合同印花税
内容:
请问,桩基检测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如需缴纳,是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还是按照“技术合同”缴纳?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NSZX20201200655
提交时间: 2020-12-23 14:17:4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
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加工承揽合同”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0-12-23 14:49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