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涉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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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农产品涉及政策?
留言时间:2023-02-03
纳税人归属地:广西
问题内容:农民代开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和非自产自销区别?涉及哪些税种?参考的文件有哪些?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2-0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自产自销农产品,农民代开发票的时候都是可以免税的,涉及到的税种是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
二、非自产自销的,具体看是什么货物。如果是批发零售蔬菜类,部分鲜活肉蛋这些农产品,代开发票的时候,增值税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要征收,按照“经营所得”项目,附征率1.3%。
文件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2.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
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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