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 GF—2000—1101

2023-02-16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

GF—2000—1101

行纪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行纪人 签订地点委托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买入(卖出)的货物、数量、价格:

货物名称

商标或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第二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货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三条 行纪人将买入的货物交付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委托人与行纪人结算货款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第五条 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第六条 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第七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期限为

1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或货物的,行纪人(是 / 否)可以留置货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行纪人

行纪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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