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GF—2000—1001

2023-02-16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

GF—2000—1001

委托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受托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 事务。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日至 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第七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第八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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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受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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