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留言公开_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有发票专用章?

留言公开
2022-08-11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有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2-08-11 09:21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标题: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有发票专用章?

内容:

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有发票专用章?

姓名:黄萌萌

提问时间:2022-8-9

状态:已回复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答复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回复时间:2022-8-10

阅读1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