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在 5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何时申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22-10-08 08:48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标题:中小微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在 5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何时申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内容:
中小微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在 5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何时申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姓名:刘晓楠
提问时间:2022-10-7
状态:已回复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2 号)第四条规定:“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本公告发布前企业在 2022 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答复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回复时间:20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