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了印花税应税合同,但未列明金额,如何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2-08-13 08:55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咨询时间:2022-08-10
答复时间:2022-08-13
受理单位: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企业签订了印花税应税合同,但未列明金额,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