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咨询留言_哪些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咨询留言
2022-08-10
来源:山西省税务局

办件标题:哪些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件编号:NSZX2022081000001

留言时间:2022-08-10

内容:哪些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无附件

办件状态:已办结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山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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