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单位发放的个人取暖补贴、采暖取暖交个税吗?

史炳凯
2024-03-27
来源:

【税递网】单位发放的个人取暖补贴交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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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并入工资的地区

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河南、西藏、陕西

2.北京地区

北京税务公众号2024年2月28日发布的文章明确“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为与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与北京市财政局领导信箱2024年02月18日答复不一致,答复为:“经查询,2002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2]568号),其中第六条规定,对个人在取暖季按标准取得煤炭取暖“煤火费补贴”免于征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笔者认为按照京政管字〔2006〕22号发放的居民冬季取暖补贴(即“煤火费”补贴)应属于免税范畴。(经咨询北京12366:确认目前北京并无取暖补贴免个税的规定)

北京税务公众号截图:

微信图片_20240328175555.jpg

北京市财政局领导信箱截图如下:

其他限额免税地区

天津:335元

河北:3500元

山西:暂缓

辽宁:所在地省辖市政府制定标准

吉林:所在地人民政府政府制定标准

黑龙江:3000元(依据已废止)

青海:3500元

宁夏:3000元

新疆:按各地政府规定标准

大连:2744元

青岛:省级财政标准之内不征


提示:

1.关注对现金金发放还是实报实销的要求;

2.关注免费供暖又发放取暖补贴的情形,此情形一般不予免税;

3.超过规定标准一般需分摊到所属月份;

4.免税也应进行申报(宁夏:申报时收入额中需加上发放的采暖费金额,在“其他扣除”栏目中选择“其他”,实际采暖费金额低于3000元的填写实际发放金额,高于3000元的至多填写3000元,并备注“采暖费”字样

5.笔者整理内容存在时效性,请关注最新规定。

来源公众号:光辉税月I史炳凯




地区来源口径原文
北京公众号:北京税务_事关取暖费!员工取得的取暖费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并入工资

公众号:北京税务_事关取暖费!员工取得的取暖费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ALDW_y5jJbBLW3fONCtvA

时间:2024-02-18

员工取得的取暖费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为与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财政局领导信箱

北京财政局领导信箱_取暖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取暖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信人:bj***75 时间:2024-02-18

用人单位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可在一定标准下不扣个人所得税?

答: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2024-02-21

经查询,2002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2]568号),其中第六条规定,对个人在取暖季按标准取得煤炭取暖“煤火费补贴”免于征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具体政策执行建议网民咨询属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税务热线电话。

京政管字〔2006〕22号_关于发布《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各单位凭职工所持的《核对证明》,按照《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按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向本单位职工计发(劳资双方已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按照北京市房改政策,居民其一处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标准而新增住房,且符合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可按照标准领取不足面积的自采暖补贴;居民有一处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标准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集中供暖或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居民有一处采用煤炉取暖的住房,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居民冬季取暖补贴(即“煤火费”补贴)或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

北京财政局领导信箱

北京财政局领导信箱_自己供暖,单位煤火费发多少?

问 来信人:匿名用户 时间:2005-06-17

自己供暖,单位煤火费发多少?

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2005-06-20

煤火费补贴2003年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将标准提高到:长城以内200每人每采暖季。长城以外220元每人每采暖季。

天津12366网上留言_天津_采暖补贴是否缴纳个税335元内免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6473d6205d34759b54181dec35338de

问题名称:

采暖补贴是否缴纳个税

留言时间:2022-11-18

纳税人归属地:天津

问题内容:请问企业发放的员工采暖费、高温津贴等是否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11-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依据:1.《关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津地税所〔2001〕5号)第一条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按上述两《通知》规定的标准发放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每人每年185元)、集中供热补贴以及按有关规定标准发放的冬季取暖费(每人每年135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单位参照上述两《通知》规定标准发放享受集中供热职工的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集中供热补贴以及冬季取暖费可比照执行。
第二条规定: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的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集中供热补贴以及冬季取暖费超出上述规定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关于提高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冬季取暖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津地税所〔2004〕14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从2004年起调整我市居民住宅供热价格,同时,相应提高供热采暖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对提高后供热采暖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事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津财行政〔2008〕58号经市政府批准,从2008年起将我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235元提高到335元
发放给职工的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河北河北热点问答手册_个人所得税_9. 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3500元内免税

9. 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2-03-30 15:45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答: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236号)规定:“一、取暖补贴实行‘明补’后,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按下列原则执行……
  (三)各类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按以下原则执行:1.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
  2.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取暖补贴仍然实行‘暗补’的企业或企业职工不需要负担取暖费的,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收入应在发放月并入其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236号)3500元内免税

一、取暖补贴实行“明补”后,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按下列原则执行:

  (一)公务员工资改革已到位的驻石(石家庄市区,下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驻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发放问题的通知》(冀财预〔2008〕86号)规定的标准(即一个取暖期的取暖补贴计发标准为:本人10月份当月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取得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非驻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各类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按以下原则执行:

  1.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

  2.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取暖补贴仍然实行“暗补”的企业或企业职工不需要负担取暖费的,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收入应在发放月并入其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山西12366网上留言_山西_个人所得税_职工的冬季采暖费可以在综合所得申报中做为减免税额申报吗?具体山西的采暖费是怎么规定的取暖费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征收之前,山西省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的暂缓征收。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89f02de8514401c875b505280ae43f0

问题名称:

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0-12-08

纳税人归属地:山西

问题内容:职工的冬季采暖费可以在综合所得申报中做为减免税额申报吗?具体山西的采暖费是怎么规定的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12-11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规定:“《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第42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适用于个人纳税年度内发生减免税事项,需要在纳税申报时享受的,向税务机关报送。”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不能在“减免税额”中填写。取暖费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征收之前,山西省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的暂缓征收。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内蒙古内蒙古政策答疑_单位发放的个人采暖补贴交个税吗?全额并入工资薪金

单位发放的个人采暖补贴交个税吗?

http://sfcx.neimenggu.chinatax.gov.cn/xjsf/html/zw.html?#7JEnKFeH+0MZLZhEmH/79A==

问:单位发放的个人采暖补贴交个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因此,取暖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也不属于免税福利费,应当全额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辽宁辽宁留言回复_请问给职工报销的采暖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按其所在地省辖市政府制定的采暖费标准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网址: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3/11/16/art_1960_593.html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请问给职工报销的采暖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内容:

请问给职工报销的采暖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办件编号:LYHF20231116

提交时间:2023-11-1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辽建发〔2005〕42号)第五条的规定:职工的采暖费,按其所在地省辖市政府制定的采暖费标准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3-11-16 14:16:57

附件:无附件

吉林吉林纳税咨询_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其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采暖费补贴标准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详细信息:办件标题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内容: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jzxx20230100677 提交时间:2023-01-19 08:50:4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我们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吉林省五厅三局一会印发的《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06〕65号)文件中规定:职工的采暖费补贴,按其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采暖费补贴标准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就白山市而言,涉及采暖费补助标准的文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五厅三局一会印发的《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补贴发放方案》(吉建办﹝2006﹞65号),另一个是《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白山政发〔2007〕38号)。

白山市浑江区采暖费补贴发放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一)采暖费补贴发放的计算方法。按照我市职工收入水平、采暖期限、企业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市采暖补贴发放方法为:职工月补贴额(元)=〔住房面积标准(平方米)×热价标准(元)/平方米×75%〕÷12 热价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离休人员按住房面积标准相应采暖费金额的85%补贴,发放渠道不变。 (二)采暖费补贴住房面积标准。 党政机关公务员、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人员住宅面积(建筑面积)标准:正地级150平方米、副地级140平方米、局级(含副局级)110平方米,科级(含副科级)80平方米、科员及一般职工70平方米。 各类人员按其技术职称,与行政人员职级相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初级职称人员分别比照副地级、局级、科级、科员住房标准。 企业可参照党政机关住房面积标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职代会讨论后,确定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标准。

其他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采暖费补贴方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1-19 13:53

附    件:

黑龙江公众号:定西税务_取暖费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定西税务转载文章,源头可能非官方发布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kIZDoDT4yDCQIapqctQug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哈尔滨一企业,每年采暖季给员工发放取暖费补贴,请问每年单独一次性发放取暖费补贴和每月随工资发放采暖费补贴是否都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还有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的取暖费补贴(我单位规定最高按15年计算),是否交纳个税?例如一次性发放24000元个税如何计算?谢谢。

专家回复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一)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取暖费是否属于上述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的规定,在实务操作中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本地的规定,一般采取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取暖补贴或报销的取暖费在一定额度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下文件供参考

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职工个人取得冬季取暖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黑地税函〔2006〕52号)规定,职工个人取得的冬季取暖补贴,以工资形式发放的,应全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以实报实销形式发放的,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可不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000元的,就超过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及其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应纳税额=(24000 -3500)×10%-105=1945(元)

如果是在2018年10月之后发放上述补贴,需要根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调整。

应纳税额=(24000 -5000)×3%=570(元)

安徽公众号:安徽税务_寒潮来袭!取暖补贴的涉税事项您知道吗?并入工资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sOJwKnsju1IJF63fPYwdQ

2.取暖补贴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的取暖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

申报方式:员工取得企业发放的取暖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江西江西纳税咨询_取暖费有没有税前扣除项呢_2018-12-13-

详细信息

标题:取暖费有没有税前扣除项呢

内容:

取暖费按照国家规定这个月讲给员工在工资中发放,想请问江西省有没有规定,取暖费有税前扣除的部分呢。

附件:

咨询类别:

办件编号:ZXZZ20181201593

提交时间:2018-12-13 15:2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江西省暂时无相关文件规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8-12-13 15:31

附 件:无附

山东12366网上留言_山东_取暖费需要交个税吗当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c6bdef0cffbf4d08bdde5180bcd4f738

问题名称:

取暖费需要交个税吗

留言时间:2019-11-21

纳税人归属地:山东

问题内容:你好,请问随工资发放的取暖费和降温费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需要交个税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1-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没有针对取暖费补贴和防暑降温费补贴的优惠政策,应当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河南12366网上留言_河南_取暖费是否计缴个税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664bf854b364a4983f80a7a16e727b4

问题名称:

取暖费是否计缴个税

留言时间:2021-01-05

纳税人归属地:河南

问题内容:我单位给员工发放的取暖费,需要个人提供热力公司缴发票,并不是人人有份(如无房户,出租户都不发放),请问这样在福利费计发的取暖费需要缴个税吧。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1-0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上述规定,员工取得的取暖费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一条规定,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第二条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职工取得的取暖费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四川12366网上留言_四川_交通、通讯补贴标准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277c2dd7595a432c9316721e12d7e6ad

问题名称:

交通、通讯补贴标准

留言时间:2020-11-27

纳税人归属地:四川

问题内容:尊敬的领导:国内好多其它省份都制订了交通、通讯、取暖补贴标准,请问我省是否有相应的补贴标准?如果没有,请问税务是怎样把握执行的?请问这是税务的不作为还是政府的不作为?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11-27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58号

二、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7

西藏西藏热点问答_【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三百二十六期(单位给个人发放的取暖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

【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三百二十六期(单位给个人发放的取暖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西藏税务 2023-12-18 17:34

关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单位给个人发放的取暖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西藏税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为与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缴纳个人所得税。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微信号|tibettax
新浪微博|xztax
· 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西藏热点问答_【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六十七期(个人取得补助补贴的那些事儿)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问题五
纳税人
单位给个人发放的取暖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西藏税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为与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
陕西陕西纳税咨询_给职工发放的取暖费和降温费要不要扣个税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

详细信息

标题: 给职工发放的取暖费和降温费要不要扣个税

内容:

单位按照陕西省规定的标准给职工发放的取暖费、降温费,没有超出标准,要不要扣个税?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NSZX20210301202

提交时间: 2021-03-03 18:20:0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件: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因此降温费、取暖费需要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3-04 08:53

附 件:

公众号:铜川税务_【热点问答】个人取得的采暖及防暑降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

公众号:铜川税务_【热点问答】个人取得的采暖及防暑降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9agLApGiAtAejIxl_Zq7w

问:个人取得的采暖及防暑降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 15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等不属于免稅的福利范国,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防暑降温及采暖费补贴属于人人有份的补贴,应当井入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特别提醒:陕西省没有关于此项补贴津贴免税的地方性规定,如果其他省份有地方性规定,应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

青海青海留言咨询_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_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3500 元内免税

青海留言咨询_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_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编号   2023010300000003

姓名:何雨欢

留言时间:2023-01-03 17:15:51

留言内容:

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费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处理状态:已办结

处理时间:2023-01-06 00:00:0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答:根据规定:“一、取暖补贴实行‘明补’后,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按下列原则执行……
(三)各类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按以下原则执行:1. 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 3500 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
2. 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 3500 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
二、对取暖补贴仍然实行‘暗补’的企业或企业职工不需要负担取暖费的,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收入应在发放月并入其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宁夏宁夏热点问答_企业给员工发放的采暖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如何申报?3000元内不征

企业给员工发放的采暖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如何申报?

发布时间 : 2022-11-04 11:21

来源: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根据《关于调整我区企业职工取暖费有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宁财(税)发〔2008〕1318号)规定:“对我区企业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补贴在3000元以内的(不分级别),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应并入当月个人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给职工住宅免费(或低于当地取暖费50%)供暖,同时又发放取暖费补贴的,应并入当月个人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申报时收入额中需加上发放的采暖费金额,在“其他扣除”栏目中选择“其他”,实际采暖费金额低于3000元的填写实际发放金额,高于3000元的至多填写3000元,并备注“采暖费”字样

新疆新疆纳税咨询_企业发放个职工的取暖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取暖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新疆标准的取暖费金额是多少?其不超过按各地政府规定的单位取费标准及住房标准计算的部分,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疆纳税咨询_企业发放个职工的取暖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取暖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新疆标准的取暖费金额是多少?

姓名:铁珍珍

标题:企业发放个职工的取暖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内容:

国有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取暖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新疆标准的取暖费金额是多少?

当前状态:已办结

提交时间:2022-12-04 18:45:03

回复内容:

新疆税务12366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经与相关部门核实:对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取暖费的,其不超过按各地政府规定的单位取费标准及住房标准计算的部分,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所得税。
关于您咨询的新疆取暖费金额的标准问题,请您向相关部门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新疆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回复时间:2022-12-05 13:10:13

大连大连纳税咨询_企业按政府规定标准给员工发放的取暖费补贴是否缴个税2744元内免征

企业按政府规定标准给员工发放的取暖费补贴是否缴个税

咨询对象:大连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企业按政府规定标准给员工发放的取暖费补贴是否应并入工资总额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

附件:

留言时间:2022-04-25

答复机构: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04-25

答复内容: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9〕15号)规定,职工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采暖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年的采暖费免征限额计算=140平方米*28元/平方米*70%=2744元。超过的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采暖费补贴”、“公务用车补贴”和“通讯补贴”在客户端-正常工资薪金-“本期其他扣除-其他” 中填写。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大连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青岛12366网上留言_青岛_关于个税及增值税加计扣除的问题省级财政标准之内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3f032b6042e423ca4f968dc84c0ae13

问题名称:

关于个税及增值税加计扣除的问题

留言时间:2019-08-27

纳税人归属地:青岛

问题内容:请问:1、青岛市区企业,其在发放的供暖补贴、差旅补贴是否免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免交什么标准或对票据的要求?

2、我公司是一家从事保健饮品研发及批发销售的公司,(其研发完成的产品交由第三方工厂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批发销售)且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除上述外公司无其他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即批发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100%),请问公司日常发生的进项税是否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的规定。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青岛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8-28

答复内容:

青岛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目前,青岛取暖费补贴不管是货币发放,还是实报实销,在省级财政标准之内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核实财政相关文件。差旅费补贴若企业有自己单独制定规范的发放标准,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执行,标准之内的不征收个税。企业没有制定标准的,按照财政统一标准执行,标准之内的不征收个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件规定,第十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4年3月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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