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合伙企业出资是否按资金账簿交印花税?

史炳凯
2023-01-13
来源:税递网(转载须注明出处)

【税递网】合伙企业出资是否按资金账簿交印花税?


地区序号来源原文
总局1总局留言公开_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的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的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年09月07日
答复时间:2021年09月08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3.营业账簿;……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因此,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北京212366网上留言_北京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其出资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58edaf79b0fc464582e8c93cb016d351

问题名称: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其出资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5-28

纳税人归属地:北京

问题内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其出资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2020-05-29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河北3河北税务_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政策类

4、问题描述:

请问,合伙企业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吗?(更新日期2019.11.30)

回复: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山西4山西咨询留言_合伙人出资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么?

办件标题:合伙人出资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么?

办件编号:NSZX2020052500002

留言时间:2020-05-25

内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附件:无附件

办件状态:已办结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0-05-26

江苏512366网上留言_江苏_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么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0145f2578a334535a2a396506e48ae0b

问题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么

留言时间:2019-09-23

纳税人归属地:江苏

问题内容: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么?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9-24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浙江6浙江12366网上留言_合伙企业2022年7月新增合伙人资本,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8dc4b5ef3064d93b6bfdb6dabc61309

问题名称:

合伙企业2022年7月新增合伙人资本,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3-03-17

纳税人归属地:浙江

问题内容:

我们是一家合伙企业,2022年7年新增了3500万合伙人资本,请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23-03-23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山东712366网上留言_山东_合伙企业出资是否缴纳印花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a130855698be46f398f043186eac0aa1

问题名称:

合伙企业出资是否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19-08-29

纳税人归属地:山东

问题内容: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否应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应该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余额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而合伙制企业没有注册总资本,其出资额与公司的实收资本本质不同,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按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8-3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第六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参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8号)第一条:关于营业账簿与非营业账簿划分的问题的规定,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综上所述,如果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则按照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进行缴纳印花税。根据财税〔2018〕50号文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河南812366网上留言_河南_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的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075a4b22e2d4c2f96b41734cf8306a7

问题名称:

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的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09-09

纳税人归属地:河南

问题内容: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的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9-0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3.营业账簿;……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因此,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湖北9湖北留言平台_请教下,新印花税法出来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请教下,新印花税法出来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咨询人:漫步遐思(
咨询时间:2023-03-23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3-03-24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广西10广西答复列表_合伙人出资记什么科目、是否缴印花税、会计报表申报问题_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不是注册资本,在电子税务局的会计报表里,损益类科目没有设置“合伙人出资”科目。1、当合伙企业的合伙…

广西答复列表_合伙人出资记什么科目、是否缴印花税、会计报表申报问题_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不是注册资本,在电子税务局的会计报表里,损益类科目没有设置“合伙人出资”科目。1、当合伙企业的合伙…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840

受理号:2023051746406289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合伙人出资记什么科目、是否缴印花税、会计报表申报问题

咨询内容: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不是注册资本,在电子税务局的会计报表里,损益类科目没有设置“合伙人出资”科目。1、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实缴出资时,若计入“实收资本”又会产生不必要的印花税,请问合伙人实缴的出资应记入什么科目?2、如果会计记账时另设“合伙人出资”科目,但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会计报表时,没有这个科目,该科目对应的金额如何申报?

咨询人:孙**

咨询时间:2023-05-17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05-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因此,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相关会计问题请参考现行会计准则执行。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112366网上留言_四川_关于合伙企业的印花税问题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00ba35f549aa44c8a8f248270282ecf6

问题名称:

关于合伙企业的印花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12-31

纳税人归属地:四川

问题内容:一、事由:我司基金为合伙人制,报表中误把合伙人出资列入实收资本科目。现税务局要求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我司认为基于以下原因,该基金可以不缴纳该税。

二、依据:(1)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3)2018.11.12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答复:您好,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1-05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1月5日

云南12云南纳税咨询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有限合伙基金)_2018-08-09 15:19:46

链接:https://yunnan.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3660&sysid=6

办件标题: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有限合伙基金)

内容:

咨询类型:税收征管

附件:无附件

办件编号20180809032450

提交时间2018-08-09 15:19:46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六条的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8号)的规定:“一、关于营业账簿与非营业账簿划分的问题: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应按照规定征收印花税。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贴花。”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因此,该公司为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出资额若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话,要按照印花税的相关规定按照资金账簿贴花。同一问题提交一次即可,谢谢配合。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8-08-13 09:20

附   件:

答复内容: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附   件:

西藏1312366网上留言_西藏_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ed89c30a30c44e678302a46bf0e7897b

问题名称:

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1-07

纳税人归属地:西藏

问题内容:A合伙企业注册地位于拉萨,其合伙人出资款,合伙企业计入“合伙人出资”科目,合伙人这部分出资是否要按资本账簿缴纳印花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1-07

答复内容:

西藏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陕西1412366网上留言_陕西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119deea42257411bac162f79dcf25f18

问题名称: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08-13

纳税人归属地:陕西

问题内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8-17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属于合伙份额,不设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会计科目,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因此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额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新疆1512366网上留言_新疆_合伙企业印花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bf82c8bd5e145bcb7bdf7b350493b59

问题名称:

合伙企业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3-07

纳税人归属地:新疆

问题内容:请问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资本金)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新疆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0-03-17

答复内容:

新疆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经与相关部门核实: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宁波1612366网上留言_宁波_合伙企业自然人以股权出资征税问题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c3708684c92446748cd4979f86d85f17

问题名称:

合伙企业自然人以股权出资征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06

纳税人归属地:宁波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新成立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两个自然人合伙人以其持有的另外一家公司的股权作价入资到合伙企业,两个自然人和合伙企业为本次出资行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请教下:

问题1:请问合伙企业和自然人是否需要分别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问题2:对自然人股权出资个人所得税是不是按照个人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行为,由本人自行纳税申报?合伙企业无须代扣代缴吧?

问题3:自然人以股权入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增加,因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金,其出资额与公司的实收资本本质不同,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缴纳营业账薄印花税?另外,因为目前没有合伙企业专用报表,向税务局报送报表时报送一般公司报表,合伙人出资在报表中体现在“实收资本”中,请问这种情况下需要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吗?

以上问题麻烦老师给出权威解答。万分感谢!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4-07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

1、自然人合伙人以股权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和合伙企业分别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2、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3、企业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会计科目的,不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厦门17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合伙企业相关企业所得税问题之二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1f7ad5603ace4172986ddbe8b1a742ac

问题名称:

合伙企业相关企业所得税问题之二

留言时间:2020-01-07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某投资人(法人企业)出资100万元入伙某合伙企业,一年后该合伙人拟从该合伙企业退出(退伙)或者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第三人,并获得200万元退伙款或者转让款。请问:

(1)该投资人入伙或者转让份额时,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2)该合伙人退伙或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时,应涉及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答复时敬请提供法规依据或列出计算过程,谢谢!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1-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所立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征印花税。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请根据文件规定执行。

深圳1812366网上留言_深圳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9a0d2e164354b4194d99732b18c290f

问题名称: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8-24

纳税人归属地:深圳

问题内容:(1)、2018年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回复:合伙企业合伙人投入,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不缴纳出资印花税。

(2)、目前在税务局申报的财务报表,只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税务局申报的财务报表并没有“合伙人资本”科目。那纳税人是否要交印花税呢?那纳税人季度申报财务报表要怎么来填写呢?因为税务局的报表没有合伙人资本这个会计科目?

备注:我8-20有发过留言咨询,8-21日已回复过,我忘了点公开答案,所以我再重新发一次,谢谢!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8-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因财务报表的格式由财政部规定,我局电子税务局无法修改表单格式及名称。不便之处,请谅解。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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