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一般纳税人建筑业,成本发票一般都会后期回来,进项发票是勾选的,如果发票丢失两联都没有,可以复印件入账吗。
咨询人:朱女士
咨询时间:2018-06-07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18-06-07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如果您有发票遗失,根据纳税服务规范,您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申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入账问题建议您参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操作。以上答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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