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与外部公司签订一份花木租赁合同,对方在我司办公楼提供绿植摆放,请问该花木租赁合同需要按照财产租赁缴纳印花税么?谢谢。

12366纳税服务处
2019-06-14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留言咨询平台

我司与外部公司签订一份花木租赁合同,对方在我司办公楼提供绿植摆放,请问该花木租赁合同需要按照财产租赁缴纳印花税么?谢谢。

咨询人:严浩南

咨询时间:2019-06-13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19-06-14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文件附加《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综上所述,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花卉租赁合同项目,因此花卉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阅读26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