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河南_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政策咨询

河南
2022-11-24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政策咨询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11afa820c204d1881cd8cfeb7ff8bfe

问题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政策咨询

留言时间:2022-11-22

纳税人归属地: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4季度购置设备、器具,签订合同后,预付全款,取得发票,年底前不能到货,财务账面不入账,是否符合一次性税前扣除和100%加计优惠政策?若符合优惠政策,合同中约定预留30%质保金,是否符合预付全款购买设备优惠条件?若以上两项都符合政策,那么实际到货时间在8个月以后,财务账面入账,是否符合政策?

问题内容: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4季度购置设备、器具,签订合同后,预付全款,取得发票,年底前不能到货,财务账面不入账,是否符合一次性税前扣除和100%加计优惠政策?若符合优惠政策,合同中约定预留30%质保金,是否符合预付全款购买设备优惠条件?若以上两项都符合政策,那么实际到货时间在8个月以后,财务账面入账,是否符合政策?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11-24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居家办公。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南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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