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河南_EPC总承包合同,施工方异地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河南
2022-11-25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EPC总承包合同,施工方异地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1357a37b66624124970657b5c2566ec2

问题名称:

EPC总承包合同,施工方异地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留言时间:2022-11-23

纳税人归属地:甲和乙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甲(湖北省企业)与乙(河南省企业)签订EPC总承包施工合同,工程在湖北省,合同总价款9000万(含税),其中设备材料采购款4000万,建筑安装施工款4000万,设计款1000万。
问:乙公司作为施工企业在A市预交增值税、预交企业所得税时的计税基础分别是多少?请提供政策依据。谢谢!

问题内容:甲和乙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甲(湖北省企业)与乙(河南省企业)签订EPC总承包施工合同,工程在湖北省,合同总价款9000万(含税),其中设备材料采购款4000万,建筑安装施工款4000万,设计款1000万。
问:乙公司作为施工企业在A市预交增值税、预交企业所得税时的计税基础分别是多少?请提供政策依据。谢谢!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11-25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居家办公。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南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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