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陕西_外经证预缴的税款可以跨项目抵减吗?

陕西
2022-12-08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外经证预缴的税款可以跨项目抵减吗?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e8e0fa7a35c346cba2aeda5b81650c6a

问题名称:

外经证预缴的税款可以跨项目抵减吗?

留言时间:2022-12-06

纳税人归属地:外经证预缴的税款可以跨项目抵减吗?

问题内容:外经证预缴的税款可以跨项目抵减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12-0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因此,建筑企业在异地提供不同项目建筑服务,需分项目预缴税款,每月正常申报增值税时,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不需要分项目抵减。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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