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31号公告减免银行业接收抵债资产税费能否溯及以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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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关于2022年第31号公告减免银行业接收抵债资产税费能否溯及以往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12-20
纳税人归属地:内蒙古
问题内容:贵局于2022年9月30日发布的《2022年第31号公告》中的税费减免政策能否溯及以往,例如:2020年通过司法裁定方式接收抵债资产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公告实施期间办理过户手续时是否能依据该公告内容申请相关税费减免?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12-28
答复内容:
XX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