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私人门厂,工人都不签劳动合同,而且从来不发工资,工人要钱就找老板借支,年终结算一次付,工人工资平均月薪7000到10000不等,老板这种行为是为了避税吗

12366纳税服务处
2019-10-23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留言咨询平台

孝感私人门厂,工人都不签劳动合同,而且从来不发工资,工人要钱就找老板借支,年终结算一次付,工人工资平均月薪7000到10000不等,老板这种行为是为了避税吗

咨询人:姜恒

咨询时间:2019-10-20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19-10-23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第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您可以搜集齐全相关证据(例如: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详细地址、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后,直接拨打湖北税务12366进行举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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