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请问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指什么呢?支付自然人劳务费代扣代缴中,比如甲(自然人)向乙在同一个月提供多种不同类型劳务服务,分别签合同(A合同设计,B合同开发,C合同培训),请问这种需要把ABC三种劳务合并计税吗,为什么要合并呢?不满足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吧?
咨询人:IT闻
咨询时间:2021-11-17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1-11-18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不同项目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所述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您的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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