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税法上存在多种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优惠,如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在申报时可一次性计入费用,那么会计上是否可以将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提折旧在当期就计入费用中呢,这样税会之间就没有差异了。不知这样做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留言编号:7114617-Mr8q
答复单位:[会计司]
回复时间:[ 2022-08-05 ]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在会计处理方面,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第四章关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