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是否可以抵扣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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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是否可以抵扣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发布日期:2011-1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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