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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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日期:2021-11-23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  (九)其他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应按照上述规定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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