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知识库
(V2.3 2022年4月)
版本修改记录
版本号 | 修改日期 | 修改内容 | 修改人 |
V1.0 | 2021年12月26日 | 李闻华 | |
V1.1 | 2021年12月28日 | 新增预生产环境测试内容 | 李闻华 |
V1.2 | 2021年12月29日 | 1.新增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内容 2.新增全电发票受票内容 3.新增风险类问题内容 | 高亚蒙 |
V1.3 | 2021年12月30日 | 1.修改全电发票试点范围及推行时间内容 2.补充和新增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 3.新增全电发票受票内容 4.新增内蒙古税务APP内容 | 高亚蒙 |
V1.4 | 2022年1月5日 | 1.新增全电发票试点范围及推行时间内容 2.新增全电发票受票内容 3.新增预生产环境测试问题 | 高亚蒙 |
V1.5 | 2022年1月11日 | 1.修改全电发票试点范围及推行时间内容 2.新增、修改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内容 3.修改全电发票受票内容 | 高亚蒙 |
V1.6 | 2022年1月20日 | 1.新增内蒙古税务APP内容 2.新增电子税务局申报问题 | 高亚蒙 |
V1.7 | 2022年1月27日 | 1.新增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内容 | 高亚蒙 |
V1.8 | 2022年2月18日 | 1.新增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内容 | 胡杰 |
V1.9 | 2022年2月22日 | 1.新增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内容 | 王立娇 |
V2.0 | 2022年2月24日 | 1.新增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内容 2.修改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内容 | 李闻华 王立娇 |
V2.1 | 2022年2月28日 | 1.修改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内容 | 王立娇 |
V2.2 | 2022年4月29日 | 1.新增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内容 2.修改电子税务局申报问题内容3.新增电子税务局申报问题内容4.新增内蒙古税务APP内容5.新增全电发票概念及政策内容 | 王立娇 |
V2.3 | 2022年5月7日 | 1. 新增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内容 | 明羽艳 |
一、全电发票概念及政策
答: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答: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试点单位选定的新设立登记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和部分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及其他方式开具发票纳税人(以下简称“存量纳税人”)开展发票电子化试点。具体要求如下:
(1)低风险纳税人、信用等级为A、B级(仅指存量纳税人)。
(2)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开票人等无不良记录,不在已经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其他企业任职。
(3)非从事成品油、稀土、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代征车船使用税、机动车(含二手车)、通行费、旅客运输服务、医疗服务、自产农产品、销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口货物与跨境应税行为的纳税人。
(4)具备网络办税条件。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5)纳税人财务核算健全,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较好。
(6)纳税人的开票人熟悉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或者电子普通发票开具。
(7)其他条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1〕10号文件规定,2021年12月1日起,在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 试点纳税人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确定。受票方范围已推广到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的纳税人(包含自然人)。
答:目前全电发票开票功能仅针对试点纳税人开放,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1〕10号2021年12月1日起,在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试点纳税人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确定。税务机关将结合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全电发票推行范围。
答:目前全电发票开票功能仅针对试点纳税人开放,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1〕10号,从2021年12月1日起,在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试点纳税人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确定。
答:目前全电发票开票功能仅针对试点纳税人开放,试点纳税人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确定。若企业未得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说明不在试点范围。
答:目前全电发票开票功能仅针对试点纳税人开放,试点纳税人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确定。若企业未得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说明不在试点范围,具体开具时间等待税务机关通知。
答:目前上海、广东、内蒙古在进行全电发票试点,全国其他地方全电发票时间线没有确切信息,建议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动态。
答:目前暂不支持开具成品油、稀土、机动车(含二手车)、卷烟、出口、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
答:一是管理方式不同。使用全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信息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发票额度,按照全新管理流程,实现开业即可开票。而纸质发票电子化(以下称“纸电”发票)需纳税人开业后,先申领专用税控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纳税人需要依申请才能对发票增版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
二是发票交付手段不同。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全量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而“纸电”发票开具后,需要通过发票版式文件进行交付。开票方将发票版式文件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载后,仍需对发票的版式文件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三是发票生态不同。全电发票推行后,发票管理转变为依托大数据管理体系,从“控票”向“控事”转变,平台功能从单一向开放生态体系转变,纳税人可享受“一站式”服务,全电发票的开具、交付、查验等应用深度融合。税务总局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并向社会公众公开,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可以免费对接税务信息系统,纳税人可不再租用第三方平台。而对于“纸电”发票,税务部门的管理手段主要是通过专用税控设备“控票”,发票平台功能较为单一,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平台互相独立。
答:对此建议不采纳。目前,电票平台中实现发票开具时,已对购买方地址和开户行等要素信息进行采集,并已通过 XML 形式交付购买方纳税人。目前展示的发票样式仅是默认的展示内容,不代表全部发票内容。且现发票默认展示式样,将在后期技术成熟后,实现纳税人发票展示式样自定义,届时将不存在固定统一的发票展示样式。
二、全电发票开具及交付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电子发票服务】,点击【发票开具】即可开具蓝字发票和红字发票。
答:全电发票可以开具蓝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蓝字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经针对大型企业试点乐企直连,正在进一步研发针对中小企业的分行业配套智能化软件。
答:单张全电发票的开票没有限额,可以在全电发票授信额度内开具。
答:全电发票为实人认证登录开票,票面不再需要收款人和复核人,仅显示开票人员姓名。
答: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开具。
答:全电发票开票具有模板导入功能,开票时可通过开票页面【模板下载】模块下载模板,填写发票信息后导入即可完成蓝字发票的开具(目前仅支持电子税务局已维护的项目信息)。
答:全电发票全部由数据传输,不再以销货清单的方式开具蓝字发票,可在电子税务局中开具蓝字发票时逐行添加项目信息或通过开票页面【模板下载】模块下载模板,填写销货清单后导入实现多行项目信息开具,目前对项目信息行数暂不做限制。
答:需相应的办税员或开票员自然人注册电子税务局后,企业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必须根据需要选择功能集、录入有效期截止日期。
另外,需要相应的办税员或开票员通过自然人业务进入电子税务局后,在账户中心中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授权】,查看尚未确认的关联关系。对于税局和企业法人已确认的关联关系,本人可进行确认授权,对于尚未确认的关联关系,可选择拒绝。
答:不需要,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实行授信额度管理。纳税人可在该额度内开具任意金额的全电发票。
答:是的,不超过全电发票总额度即可。
答:原则上可以并行使用,但为落实《意见》基层人员尽量辅导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
答:全电发票项目名称不超100个汉字。
答:若该发票未抵扣销方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若该发票已抵扣,销方提出红字申请经购方确认后才可开具红字发票。
答:目前暂不支持全电发票批量红冲。
答:功能已实现,方便纳税人将商品、客户编码信息导入电票平台中,进行开票。纳税人将开票软件(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中的商品、客户编码导出为TXT、XML格式,在内蒙古税务局官网软件下载中心(包括使用手册)下载《电票平台商品、客户编码导入工具》将导出的数据一键转换为电票平台可导入的Excel格式。下载地址:https://file-neimenggu.dingtax.cn/%E7%94%B5%E7%A5%A8%E5%B9%B3%E5%8F%B0%E5%95%86%E5%93%81-%E5%AE%A2%E6%88%B7%E7%BC%96%E7%A0%81%E5%AF%BC%E5%85%A5%E5%BC%95%E5%AF%BC%E6%89%8B%E5%86%8C%E5%8F%8A%E5%B7%A5%E5%85%B7.rar
答:已提需求,全电发票后续版本会实现。
答:已提需求,全电发票后续版本会实现。
答:经总局需求组分析,发票复制功能、批量开票功能风险较大,暂不实现。
答:为保证数据传输安全及防抵赖特性等多方面考虑,暂时保留多种验证方式。
答:开票后展示的交付页面具备“二维码”、“PDF文件下载”、“OFD文件下载功能”,均可实现交付。
答: 目前可在商品信息维护中以多级类目维护商品名称,例如将商品名称维护为“围巾*羊毛围巾*澳洲羊毛”。
答:已提需求,已实现。
三、全电发票受票
答:可以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查看、下载取得的发票。收到全电发票后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辅导。
答:纳税人如果需要以全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规定,同时保存全电发票电子件。
答:全电发票无需发票专用章。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查验。
答:纳税人可以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查看、下载、取得发票,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抵扣勾选模块进行勾选。
答:纳税人登录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在【首页】-【发票管理】-【发票入账】-【模板下载】-填写下载好的模板,点击【上传文件】即可入账。
答: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数字账户里查询到已“开具”发票和“取得”发票,设定发票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可在查询界面中查看到设定时间段内发票的数据信息。可以选择“展示视图”和“列表视图”两种查看方式,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下载入账凭证”“下载PDF”“下载OFD”“打印”发票的相关信息。
答: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点击发票抵扣勾选,查询到全电发票后进行勾选。
答:勾选后,进行一般纳税人申报时,需先进行发票抵扣勾选统计,登录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抵扣勾选统计】-【申请统计】,在当前属期申报期限内点击确认,进项发票数据会提取到申报表中。
答: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可以查询发票信息,进行下载打印。
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全电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全电发票没有代码不用填写。
四、电子税务局相关问题
五、风险类问题
答:立即删除全电发票票种核定,并通过运维平台提两个运维单:关于《废除纳税人全电发票票种核定的申请》及《请后台删除触蓝推送信息的申请》。
六、内蒙古税务APP
七、预生产环境测试问题
答:http://yscdddl.nmgs.tax.cn:9007/
答:http://71.18.13.58
答:http://71.18.13.57
答:http://71.18.13.58:999
答: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9801/sword?ctrl=LoginCtrlTmp_logout&dlsf=NeiMengGu#
需提前准备预生产测试时用的内、外网计算机,及网络IP地址,并提交《策略申请》。(外网IP应为公网IP)
准备测试账号:金三预生产账号为各单位原预生产账号;综服平台(税务端)账号为预生产电子底账账号、密码;综服平台(纳税人端)账号为真实纳税人账号,默认密码为Abcd1234;电子税务局账号为真实纳税人账号,默认密码为Abcd1234。
根据岗责配置流程完成预生产环境岗责配置。
使用金三预生产账号为纳税人做票种核定,核定信息为(14 全电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预生产)进行开票、红冲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预生产)进行查验发票、红字信息确认,及授信额度申请。
在金三预生产一户式待办中,为纳税人做授信额度申请审批;使用“授信额度调整(依申请)”或“授信额度调整(依职权)”为纳税人在税务端做授信额度调整。
答:进入综服平台(税务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在【企业信息维护】中,进行密码维护。
答:需要苹果手机uuid准备工作,建议使用安卓手机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