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出台的一些人才补贴和个税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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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厦门市政府出台的一些人才补贴和个税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10-30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1、员工申报厦门市政府出台的相关人才政策,包括各项补贴和个税奖励,统一打到公司账户后由公司进行拨付,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 如需要,是否合并工资发放和计税?
2、员工申报集美区级的人才政策,统一打到公司账户后由公司进行拨付,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 如需要,是否合并工资发放和计税?
3、如该人才奖励属于上年度人才缴交的个税进行一定比例返还,无论市级政策还是区级政策,是否还需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0-31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奖金,应按照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还有疑问,请携带具体发放凭证和政府文件至主管税务机关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