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财税字【1995】52号是否有效

2020-03-09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财税字【1995】52号是否有效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f6553f1ee0ea4d5ea23881bcc335903e

问题名称:

财税字【1995】52号是否有效

留言时间:2020-03-07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请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 该文现在是否有效。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3-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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