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合同、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运维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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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补充医疗合同、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运维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5-28
纳税人归属地:河南
问题内容:1.与某公司签订的办公软件及硬件运维合同,由某公司负责日常维护、修理,开具的专票是“信息技术服务—电脑维修(系统维护)“等,该合同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合同吗?如果属于,请问属于哪类合同? 2、在保险公司为员工购买的补充医疗,需要交印花税吗?如需要,按哪类合同交纳?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5-2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因此,维修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以合同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补充医疗保险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财产保险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明的应税凭证,不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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