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无偿赠送,契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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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房产无偿赠送,契税税率
留言时间:2021-05-27
纳税人归属地:河北
问题内容:河北省父母子女间赠送住宅,契税税率是多少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5-2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1]第10号)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是指下列行为:
(三)房屋(包括在建房屋)买卖、赠与、交换。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第六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四。但是,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百分之三。
第七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或者评估价格核定。
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