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湖南_请求退多交契税部分_本人于2024年9月在湖南长沙市天心区购房,为期房。要2025年6月才交房,办证更在交房以后,按开发商的要求(说是房产备案需要),网签合同大概1…

湖南12366网上留言
2024-11-25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请求退多交契税部分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ec990f360b3f46cab595241af00bf2c5

留言时间:2024-11-25

纳税人所属地:湖南

问题内容:

本人于2024年9月在湖南长沙市天心区购房,为期房。要2025年6月才交房,办证更在交房以后,按开发商的要求(说是房产备案需要),网签合同大概10天左右,按1.5%缴纳了契税1万8千多元。现在新的契税政策颁布以后,我没有享受到新的契税1%的优惠,按契税法第10条,契税纳税申报应在办理房屋权证之前,所以请求上级部门退还我多交契税部分。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11-28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的规定:“五、关于纳税凭证、纳税信息和退税
(四)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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