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纳税咨询_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网址:http://guizhou.chinatax.gov.cn/govmsgbox/202412/tGovMsgBox_27623019.html
基本信息
姓名:匿*
信件标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信件内容:我省土地增值税目前预征率为:普通标准住宅1%,非普通标准住宅2%;营业用房3%,其他地产1.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0号)规定,西部地区下限为0.5%,请问贵州省具体执行标准是否有调整,如有调整,具体预征率为多少?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第二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那么是否全部按普通住宅预缴和清算?
来信时间:2024-12-15 22:04:58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2024-12-17 09:24:24
回复人:贵州省税务局
回复内容: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第二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是否全部按普通住宅进行预缴和清算”的问题,具体执行标准目前我省尚未明确是否调整。在具体执行标准明确以前,石阡县税务局仍然按照《贵州省地方税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8〕61号)、《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2号)执行预缴和清算政策。
非常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有相关涉税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拨打贵州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办理状态: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