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纳税咨询_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_我司为销售方,客户从我司购进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及时进行进项税抵扣,时隔1~2年后要求我司红冲旧发票并重新开票。对于专票的红冲是否有时间或其他条件限制…

广西纳税咨询
2025-05-16
来源:广西税务

广西纳税咨询_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_我司为销售方,客户从我司购进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及时进行进项税抵扣,时隔1~2年后要求我司红冲旧发票并重新开票。对于专票的红冲是否有时间或其他条件限制…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8038

受理号:2025050932165450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

咨询内容:我司为销售方,客户从我司购进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及时进行进项税抵扣,时隔1~2年后要求我司红冲旧发票并重新开票。对于专票的红冲是否有时间或其他条件限制?红冲并重新开票应注意哪些方面的税务风险?

咨询人:黄**

咨询时间:2025-05-09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5-05-1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件的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售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

若您确实发生以上情形,但是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冲红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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