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 年第 9 期) 关于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的相关问答

202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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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的相关问答

1、什么是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

: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是杭州市总工会为关注和改善民生,缓解企业在职职工“ 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而在近期推出的一项举措,旨在通过构建医疗互助这一平台,让参加的职工之间实现互助互济。 这是建立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补充。


2、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有哪些特点?

: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具有以下特点:(1) 互助性。 通过工会构建医疗互助这一平台,在全市企业在职职工之间实现互助互济,用群体的力量为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筑起又一道防线。其核心价值观是倡导一种“ 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 和“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的团结友善、互助互济的道德风尚。(2) 群众性。 就是在广大职工共同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各级工会组织以团体的形式参加。(3) 公益性。 这是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一种实现途径,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互助互济,为职工排忧解难。 在具体操作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参加人员事前不需体检,没有考验期,患病职工也可参加。 在资金管理上,市总工会确保互助金全部用于职工医疗互助。 如果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由市总工会负责托底补足;如果出现结余,将转入风险准备金,保证活动长期开展。


3、参加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职工参加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须具备如下条件:(1) 已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农民工医疗保险) ;(2) 已加入杭州市总工会所属的各级工会组织;(3) 属于企业或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4、参加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有哪些程序?

:(1) 职工参加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须向本单位工会报名,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组织以团体的形式参加;(2) 由所在单位工会收齐本单位职工医疗互助金;(3) 由所在单位工会汇总相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团体申请表》 ( 一式三份) 、《 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参加人员名册》 ( 一式两份并电子文档) 、本单位近期《 杭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表》 复印件;(4) 经各区总工会、各产业( 局、公司) 工会审核后,到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岳王路 3 -5号,问询电话:87161004、87161233) 办理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相关手续。


5、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的互助期如何计算?

答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以一年为一个周期。 首期 企 业 在 职 职 工 医 疗 互 助 的 起 止 日 期 为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在互助期内,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发生《 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办法》 所指的相关情况时即可享受补助的权利。


6、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的互助金是多少?

:首期职工医疗互助金为每人 50 元,每期缴费一次,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一次性收取。职工医疗互助金可由企业缴纳,也可由企业、工会和个人共同缴纳。 如企业代为缴纳的职工医疗互助金, 在工资总额 5% 范围内可享受税前列支。


7、参加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享受的补助待遇具体是怎样的?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内,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经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个人自负在 3000—20000 元( 含) 之间的部分医疗费,由职工医疗互助按比例给予补助。 其中,(1)3000—5000 元( 含 5000 元) 之间的部分补助 30%;(2)5000—10000 元( 含 10000 元) 之间的部分补助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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