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764号(经济发展类05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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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2日
财资环函〔2024〕33号
马骏等3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洪湖流域综合治理纳入国家战略 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洪湖是长江中下游地区湖泊群中最具代表性的内陆淡水湖泊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代表区域之一,承担着调洪蓄水、调节气候、生态栖息、渔业水产等多种功能。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以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但洪湖水质仍未实现根本性好转,面临诸多挑战。您提出的支持湖北省发行洪湖治理专项债、加大山水林田草湖沙项目支持力度等建议,对我们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促进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支持湖北省发行洪湖治理专项债
近年来,财政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发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撬动作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目前,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已纳入新增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洪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湖北省可在中央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二、关于适当提高洪湖湿地保护局转移支付标准
财政部高度重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通过林业草原转移支付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和恢复等,促进全面发挥湿地生态效益。上述资金切块下达到省,湖北省可按规定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等相关工作。洪湖湿地保护局属于地方机构,其运转经费属于地方财政支出事权,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积极指导省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洪湖湿地保护局等相关机构经费保障,助力洪湖湿地生态保护治理。
三、关于加大山水林田草湖沙项目支持力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财政部启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支持地方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十四五”时期,由各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省份申报一个项目,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将湖北长江荆江段及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纳入支持范围,共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目前,该项工程还在实施过程中,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洪湖流域所在地区也可充分借鉴其他优秀案例经验,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1965526
财 政 部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