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热点问答_12366热点问答(第24期)

税收专题
2023-11-24
来源:芜湖市税务局

芜湖市热点问答_12366热点问答(第24期)

网址:https://anhui.chinatax.gov.cn/art/2023/11/24/art_22415_1126387.html

发布时间 : 2023- 11- 24 11 : 40

来源 : 芜湖税务

1.重点群体优惠政策以前年度没有享受的,可不可以追溯享受,可以追溯几年?

答:可以追溯享受。纳税人符合相关条件的,以前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可按文件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2.企业招用的重点群体,人员已离职了,是否可以享受?

答:企业招用人员在三年期未满离职,离职之后该单位不可以继续享受招用重点群体政策。如果是人员离职前有应享受未享受的情形可按文件规定追溯享受。



3.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享受税收优惠税务上如何享受,是否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享受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先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核准后税务上可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采集安置的重点群体相关信息,之后在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享受。



4.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后,我要办税下方没有【开票业务】模块,是什么原因?

首先判断是否人员权限问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模块选择对应的开票员或者办税人员,查看人员权限,暂时建议纳税人全部勾选。



5.在电子税务局上开具数电发票,如何查询是否已开具成功?

答:【蓝字发票开具】下方可以查看“最近开票”模块,该模块可查看到近期开具的发票,其次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选择对应条件进行查看。

阅读3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