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纳税咨询_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湖南纳税咨询
2024-10-21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咨询主题: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网址:https://hunan.chinatax.gov.cn/refershow/20190828106349/20241022460884

咨询内容: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咨询时间:2024-10-21

回复信息:

答:可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改签费和铁路车票上列明的改签费,均属于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当前状态:已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10-22

阅读3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