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纳税咨询_一般纳税人开具或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湖南纳税咨询
2024-11-11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咨询主题:一般纳税人开具或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网址:https://hunan.chinatax.gov.cn/refershow/20190828106349/20241112668369

咨询内容:一般纳税人开具或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咨询时间:2024-11-11

回复信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那么,一般纳税人开具或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一起来看↓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一般纳税人已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当前状态:已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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