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纳税咨询_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推广使用后,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还能用于报销入账吗?

湖南纳税咨询
2024-11-18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咨询主题: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推广使用后,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还能用于报销入账吗?

网址:https://hunan.chinatax.gov.cn/refershow/20190828106349/20241119677272

咨询内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推广使用后,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还能用于报销入账吗?

咨询时间:2024-11-18

回复信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那么,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推广使用后,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还能用于报销入账、抵扣税款吗?一起来看↓

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购买方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据此确定进项税额。

为保持平稳过渡,对于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开具且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仍可使用该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入账,购买方仍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当前状态:已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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